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F-15控制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对廊坊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F-15控制单元规划修改进行社会公示,征求广大公众建议。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16日。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1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递交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阳区广阳道39号),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联系电话:2234534(正常办公时间)。
一、规划范围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为:北至耀华道、东至华祥路、南至广阳道、西至玉泉路(具体用地界线以用地规划图为准),总用地面积约:242.2公顷。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5)《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
(6)《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
(7)《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年);
(8)《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2015年);
(9)《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10)《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国家、河北省及廊坊市其他相关法规与规定。
三、功能定位
本单主导功能以居住、工业为主。
四、主要规划指标
人口容量:可容纳人口约1.89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39.13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构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道路交通系统。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业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