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综合保税区位于廊坊开发区,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
2018年1月25日,国务院发函批复同意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廊坊综合保税区。据悉,这是河北省第3家综合保税区。
根据国务院批复,位于廊坊开发区的廊坊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封关验收后,不再保留出口加工区。
验收合格后,廊坊综合保税区享受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包括: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